“王老吉”商標糾紛一審判決加多寶賠14.4億 廣藥王老吉:尊重判決2018-07-28 08:16作者:三河市美安建材有限公司
白云山(600332,SH)27日下午公告,就加多寶集團相關6家主體公司侵犯廣藥集團“王老吉”注冊商標糾紛案件,控股股東廣州醫(yī)藥集團有限公司(下簡稱廣藥集團)收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《民事判決書》。廣東省高院判處加多寶集團相關6家公司自判決發(fā)生法律效力起十日內(nèi),賠償廣藥集團相關經(jīng)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14.41億元。 《每日經(jīng)濟新聞》記者注意到,廣藥集團最早于2014年對法定代表人均為“張樹容”的6家加多寶集團相關公司提起侵權訴訟,要求加多寶集團方面賠償廣藥集團10億元經(jīng)濟損失。2015年1月,廣藥集團將索賠金額提高至29.3億元。 目前該判決為一審判決,廣藥王老吉相關人士向《每日經(jīng)濟新聞》記者回應:“‘王老吉’尊重法律的判決,法律對加多寶侵權事實的認定是對‘王老吉’這一中華老字號品牌的進一步保護,同時也是對低成本違法的一種警示?!?/p> “王老吉”商標訴訟一審判處加多寶構成侵權 根據(jù)廣東高院《一審判決書》決定,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(簡稱“廣東加多寶”)、浙江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、加多寶(中國)飲料有限公司、福建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、杭州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、武漢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共計賠償廣藥集團經(jīng)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14.4億元。 同時判處,1469.3萬元案件受理費用由原告與被告各負擔一半。 《每日經(jīng)濟新聞》了解到,目前廣東高院判處賠付的14.4億元,為加多寶集團涉案主體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因侵害“王老吉”注冊商標造成的廣藥集團經(jīng)濟損失,其中廣東加多寶為賠償主體,剩余5家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。 由于目前上述裁決為一審判決,廣東高院在判決書中表示若不服此次判決,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(nèi)向廣東高院遞交上訴狀,并提出副本上訴于最高人民法院。 白云山同時在公告中表示,預計本次判決對上市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不會產(chǎn)生影響。 涼茶招牌“紅罐包裝”加多寶、王老吉共享 早于廣藥集團與加多寶集團之間“王老吉”注冊商標紛爭的,是兩家公司就“紅罐王老吉涼茶”包裝裝潢權益歸屬的糾紛。2012年7月,廣藥集團與加多寶集團分別向法院提起訴訟,均主張享有“紅罐王老吉涼茶”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的權益,并據(jù)此訴指對方生產(chǎn)銷售的紅罐涼茶商品的包裝裝潢構成侵權。 廣東高院于隨后的一審判決表示,“紅罐王老吉涼茶”包裝裝潢的權益享有者應為廣藥集團,法院遂判令加多寶公司停止侵權行為,刊登聲明消除影響,并賠償廣藥集團經(jīng)濟損失1.5億元及合理維權費用26萬余元。加多寶集團敗訴后,產(chǎn)品被迫由紅罐改為金罐。 但是在“紅罐王老吉涼茶”二審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后,判決結果出現(xiàn)逆轉。2017年8月,最高人民法院宣判,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對涉案“紅罐王老吉涼茶”包裝裝潢權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貢獻,雙方可在不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,共同享有“紅罐王老吉涼茶”包裝裝潢的權益。 今年6月,幾乎與加多寶重啟紅罐包裝上市同時,法院正式受理了廣藥集團關于與加多寶集團“共享紅罐包裝”判決結果的再次審理申請,在廣藥集團與加多寶集團數(shù)年圍繞“紅罐王老吉”相關商標訴訟、包裝裝潢權益的訴訟中,廣藥集團“死磕”的決心可見一斑。 那么,此次廣東高院判決賠付金額未達訴訟預期,廣藥集團是否會上訴?廣藥王老吉相關人士向《每日經(jīng)濟新聞》記者回應:“關于是否上訴,需請示上級相關部門研究后決定。” |